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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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长:

王 萌


职责:主持审计局全面工作。

简历:

王萌,男,汉族,生于1982年8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曾任邓州市夏集镇党委书记,邓州市桑庄镇党委书记,邓州市穰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共青团邓州市委书记、党组书记等。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向红

 

职责:分管行政事业科、法规科、农业科审计等工作。

简历:

刘向红,男,汉族,生于1968年8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任审计局纪检组长、副主任科员等。

 









副局长:马俊

 

职责:分管绩效审计中心、经贸科审计等工作。

简历:

马俊,男,汉族,生于1973年10月,九三学社,本科学历。现任市审计局副局长。曾任邓州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邓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邓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邓州市穰东镇副镇长等。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内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落实审计、财经方面的法律、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进行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街道办、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市直各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应由市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参与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材料、公文处理、财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管理、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审计机关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法规科(审理科)。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全市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三)计划管理督察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和管理及审计组织协调有关事项;负责办理授权审计事项及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查及统计汇总等综合工作。承担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四)财政审计科。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市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市级国库办理市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审计相关乡镇政府、街区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市级以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监督和综合分析研究;负责全市审计机关政策跟踪审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动态督导、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对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五)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含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市委部门、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的审计工作;负责市政法部门(含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含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市管学校和市教体局直管学校的审计工作。

(六)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科。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扶贫开发等部门(含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含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有关市级投资、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工作;市级重大项目稽查工作;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有关市级投资、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

(八)金融审计科。负责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

(九)社会保障审计科。负责市政府工作部门管理的,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审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含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市管医院的审计工作。

(十)经贸和外资运用审计科(企业审计科)。负责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含所属单位)和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审计工作;按照要求开展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负责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

(十一)经济责任审计科。研究拟订全市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实施有关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信息管理科。组织开展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开展;负责审计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化建设、维护、管理、运用、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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